杭电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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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6-01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2 月完

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

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指派杨彦君先生和周滨先生担

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华林证券对公

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该次发行的

持续督导期内。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聘请了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并与国金证券签订了《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与华林证券签订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终止协议》。同日,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前述协议,

公司与华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协议终止,华林证券未完成

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国金证券已指派保

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罗洪峰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曹玉江

先生、罗洪峰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附:曹玉江先生、罗洪峰先生简历

曹玉江先生: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曾负责或参与了贝因美(002570)、江河幕墙(601886)、瑞康医药(002589)、

远方光电(300306)、海得控制(002184)、嘉宝集团(600622)、海信电器(600060)、

万马电缆(002276)、天马精化(002453)等 IPO 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罗洪峰先生:保荐代表人。具有 10 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

了江特电机(002176)、棕榈园林(002431)、天齐锂业(002466)、汉威电子(300007)、

通裕重工(300185)、太空板业(300344)等 IPO 项目,升达林业(002259)、

顺鑫农业(000860)及江特电机(002176)的非公开发行项目;主持完成岷江水

电(600131)和 ST 东碳(600691)股权分置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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