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22: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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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09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经于 2016 年 03 月 0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大写)人民币伍千万元(¥50,000,000.00 元)入股深圳

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持有 10%股份,并按所持

有股份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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