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5 年度
关于对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134 号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
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
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贵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
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贵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超
中国上海二 O 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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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5 年期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2015 年期初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占用累计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金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占用资金余额 原因
目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无
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无
小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无
小计
向日葵(卢森堡)光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3,228.17 1,404.01 3,777.42 10,854.76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能科技有限公司
业
XPV S.A. 全资孙公司 其他应收款 290.56 290.56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向日光科国际贸易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00 6.13 11.13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有限公司
小计 13,233.17 1,700.69 3,777.42 11,156.45
总计 13,233.17 1,700.69 3,777.42 11,156.45
企业法定代表人:俞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旺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