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6-01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年3月10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下
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室公司大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5:00至2016年3月10日
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1人,代表股份数
154,365,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6名股东,所持股份
154,118,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35名,所持股份246,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朱华、王洪深、胡环宇、王东属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受益人,在审议以下第1、2、3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141,272,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2%。吴强华先生在审议第4
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064,248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8.9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
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6 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2、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1,032,31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10,
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详见2016年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4,064,248 股 , 占 本 次出 席 会 议有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
99.294%;反对229,47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弃权
10,9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2%;反对22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志成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
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