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16 年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江西茶百年油脂有
限公司、江西合味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萍乡武功山西海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江
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桂芬女士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的 2016 年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
2016 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
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金佑 汤其美 余福鑫
二 0 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