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6-020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同方国芯,证券代码:002049)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同方国芯,证券代码:002049)
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2016 年 1 月 15 日,
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停牌
期间,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上述公告均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
于对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
许可)【2016】第 2 号)。收到问询函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
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与回复,并对《同
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
充或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同方国
芯,证券代码:002049)自 2016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组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取得相关各主管部门的批准和授
权,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授权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授权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
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