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 2016-012
900901 仪电 B 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
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发出,并于 2016 年 3 月 9 日下午 13:30 时在桂林路 406 号 2 号
楼 9 楼 909 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独立董事李
苒洲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钱大治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黄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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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9,739 万元,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88 万元。每股收益 0.125 元,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 5.17%。
合并会计报表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 5,320 万元。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88 万元。
合并会计报表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 20,643 万元。
2015 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7,784 万元。
同意公司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1,326,835,1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7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49,092,900.03 元(含税)。
五、关于公司设立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设立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数翊
信息技术分公司)。
目前公司聚焦智慧城市多个行业领域,按三大板块进行业务组织与管理。通过设
立以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设计与研发为主要业务的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有利于贯
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原则,从顶层设计与规划入手,协调各事业群及子公
司的子系统解决方案,从而推动公司成为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运营商。
通过设立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将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整组提效、降低营运成本,
更好地发展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相关业务。从而积极推进行业级解决方案的顶层设
计、产业链整合、自主研发和市场营销,做大做强以售前、咨询和设计为主的业务模
式,带动公司的智慧城市产业快速发展。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
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分公
司设立事宜。目前该分公司名称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预先核准。
六、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并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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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刚、倪子泓、于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4 名。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审议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16-014)。
七、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审计费人民币 148 万元。
八、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
九、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及最低收益率的理财
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
营班子全权办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有效期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
公告》(临 2016-015)。
十、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含公司下属企业的
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循环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进出口押汇、远期
结售汇免保证金额度等,子公司授信额度由母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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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批准之日后,自银行批准综合授信之日起一年有效。
十一、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
及《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015 年公
司支付内控审计费用 38 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临 2016-016)。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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