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
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意将激励对象甘志雄已获授未
获准行权的5.287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
的5.938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销。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
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28,180.27元。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实施回购注销部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387万股后,
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51,982,596变更为251,923,20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
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