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6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要求公司在30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
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经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
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鉴于《反馈意见》中的具体事项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
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反馈
意见回复,并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于不超过2016年4月14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
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