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 闽能 公告编号:2016-016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
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由于 2013 年度、2014 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从 2015 年 2 月
11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南纸”,股票代
码不变,仍为“600163”,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 5%。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核准,自 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南纸”变更为“*ST 闽
能”,公司证券代码“600163”不变。
二、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6)审字 C-070 号]。经
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7,487.65 万
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7,900.0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4,765.68 万元,实
现净利润 3,043.7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8.47 万元。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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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
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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