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 闽能 公告编号:2016-01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6 年 3 月 8 日在福州
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年
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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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
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
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会
议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完
成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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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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