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6-00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实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与
众元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元租赁”)拟签订《融资租赁(售
后回租)合同》,由公司作为承租人向众元租赁出售公司精纺 5 万锭机器设备,办
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1 年。
众元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此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 交易情况概述
新赛股份与众元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元租赁”)拟签
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由新赛股份作为承租人向众元租赁出售新赛股
份精纺 5 万锭机器设备,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1 年。众元租赁将该合同项下与承租人之间应收租金,转让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办理买断型融资租赁(售
后回租)保理业务。
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拟实施融资
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董事 9 名全票通过,决议详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众元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6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四层 423 室
法定代表人:刘志
注册资金:30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
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
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注册资金:186 亿元
经营范围(主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截止 2015 年 9 月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4.8 亿元,
负债为 4.5 亿元,净资产为 0.3 亿元,销售收入 0.1 亿元,净利润为 0.03 亿元。
三、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主要内容
1、新赛股份与众元租赁一致同意,以新赛股份精纺 5 万锭提供的机器设备清
单中的标的物为依据,最终确定标的物转让价格为 7000 万元。
2、由新赛股份提供精纺 5 万锭机器设备清单、发票等相关资料给众元租赁,
按照人民币 7000 万元价格进行售后回租,租赁期限 1 年。待众元租赁项目立项、
审批后,签订正式设备转让协议和售后回租合同,并按照约定向新赛股份支付设
备转让价款。
3、租金支付时间及价格:租金按季支付,租金利率为 5.60%(包括手续费、
租金、增值税费),并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等额支付租金,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5、期限届满租赁设备的回购:租赁期限届满,新赛股份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并
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租赁设备所有权以 1 元的
价值转移至新赛股份,众元租赁应配合新赛股份办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手续。
6、交易标的计价:按租赁设备清单计价,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四、 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五、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拓
宽融资渠道。
2、拟进行的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
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
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3、新赛股份向众元租赁申请办理总金额为 7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业务,具体事宜待与众元租赁协商确定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后另行公告。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