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拟转让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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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车辆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15)第 XAV1016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拟转让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要 .......................................................... 2

一、 委托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 评估目的 ............................................................................................................... 6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五、 评估基准日 ......................................................................................................... 12

六、 评估原则 ............................................................................................................. 12

七、 评估依据 ............................................................................................................. 12

八、 评估方法 ............................................................................................................. 14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6

十、 评估假设 ............................................................................................................. 17

十一、 评估结论 ............................................................................................................. 17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18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9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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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拟转让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申报并经其盖章确认;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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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拟转让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车辆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XAV1016 号

摘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拟转让的部分车辆在评估

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持续使用前提下,经成本法评估,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申报评估的拟转让车辆账面原值合计

14,127,136.70 元 ,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3,359,215.27 元 ; 评 估 原 值 为

7,819,700.00 元,评估净值为 3,666,583.00 元;增值额为 307,367.73 元,

增值率 9.15%。

在使用本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注意以下事项:

1、本报告的评估价值未考虑转让车辆时所需发生的产权过户等手续费

用。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

致车辆的价格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委托评

估机构重新评估。

2、与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的合法性,由委托方负责,我公司

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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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评估中,对车辆的勘查鉴定是采用目测手段,未使用仪器对车

辆进行测试。

4、本次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含税价值。

5、本次评估的车辆的证载权利人分别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

机分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飞机分公司。对此,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做出说明,并承诺纳入

评估范围的所有车辆产权归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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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拟转让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

拟转让车辆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XAV1016 号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拟转让的部分车辆在评估

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一、委托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负 责 人:方玉峰

注册资本:贰拾陆亿伍仟叁佰捌拾叁万肆仟伍佰零玖元人民币

注 册 号:610000100118383

成立日期:1997 年 06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飞机、飞行器零部件、航材和地随设备的设计、试验、生

产、维修、改装、销售、服务及相关业务;飞行机务保证及服务;飞机租

赁及相关服务保障业务;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航空及其它民用铝合金系列产品和装饰材料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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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进出口加工业务;动力设备和设施、机电设备、

工矿备件、电气、管道、非标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的设计、制造、安装、销

售、技术服务;碳材料、粉末冶金制品、橡胶件、塑料件、锻铸件的制造;

城市暖通工程、天然气安装工程、电子工程的设计、运行、安装、维护、

管理、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技术服务;客户培训

及相关配套服务;员工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本次评估目的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车辆转让给西安飞机

工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概

况:

企业名称: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西安市阎良区凤凰南街一号

法定代表人:雷阎正

注册资本:陆佰捌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18 年 6 月 2 日);汽车清洗美容;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

期内经营;成品油零售及机动车辆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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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营项目:搬运装卸、机动车辆车务服务;铁路专用线经营管理;

车友俱乐部经营。(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是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所属的专业运输公司。西飞运输公司下设五个经营单位和三个职能

部门,即客运中心、货运中心、起重安装中心、西飞加油站、汽车维修厂

和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铁路管理部。公司拥有阎良地区实力强大的

公路客运、货运、起重安装、机动车修理及配件销售、成品油零售等诸多

业务。具备驾驶员安全管理、车务管理、挂牌、审车、过户、驾驶员人身

保险、车辆保险、交通事故处理、理赔及铁路综合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车辆转让给西安飞机工业(集

团)运输有限公司的需要,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拟转让的部分车

辆进行评估,提供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为中航飞机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车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经济行为已经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飞机[2015]128 号文件立项批

准,并经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决议》通过。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拟转让的 16 台车辆。

资产账面原值为 14,127,136.70 元;账面净值为 3,359,215.27 元。

本次评估的具体评估范围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凡列入评估申

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均在评估范围之内。

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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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沃 XW6123C 大型普通客车购置于 2010 年 11 月,车辆牌号: 陕

A77599;车架号:LKDG42140AG000073;发动机号码:511064M; 账面原值:

950,192.70 元;账面净值:255,133.80 元;生产厂家:西安西沃客车有限

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

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359119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但

发动机有烧机油现象,动力不足,漏机油严重;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车

辆部分线路老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

但外观有退色、轻微划痕,车辆地板开裂,内饰老旧。车辆整体保养状况

一般。

西沃 XW6123B 大型普通客车购置于 2010 年 11 月,车辆牌号: 陕

A77425;车架号:LKDG4A1469G000018;发动机号码:510367M; 账面原值:

950,192.70 元;账面净值:255,133.80 元;生产厂家:西安西沃客车有限

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

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323432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但

发动机有烧机油现象,动力不足,漏机油严重;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车

辆部分线路老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

但外观有退色、轻微划痕,车辆地板开裂,内饰老旧。车辆整体保养状况

一般。

唯雅诺 3199CC 轻型客车购置于 2008 年 5 月,车辆牌号: 陕 A79119;

车架号:WD4WA582083407651;发动机号码:11295132016938; 账面原值:

747,160.10 元;账面净值:48,235.10 元;生产厂家:西班牙梅赛德斯奔

驰制造厂;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

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459180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

但发动机有烧机油现象;车辆底盘变速箱有异响,转向机漏油;车辆部分

线路老化,车辆灯光昏暗;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有退色、轻微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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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一般,车辆整体保养状况一般。

梅赛德斯奔驰 3498CC 轿车购置于 2008 年 5 月,车辆牌号: 陕 A79118;

车架号:WDCCB65E07A071020;发动机号码:27296730758156; 账面原值:

848,828.90 元;账面净值:42,457.50 元;生产厂家:美国戴姆勒克莱斯

勒股份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

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470680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

常,但发动机有烧机油现象;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但转向机漏油;车辆

线路老化,车辆灯光昏暗;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有退色、轻微划

痕;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一般,车辆整体保养状况一般。

奥迪 3.0 轿车购置于 2011 年 5 月,车辆牌号: 陕 A09V01;车架号:

WAURGB4H4BNO12105;发动机号码:CGW005997; 账面原值:1,141,426.60

元;账面净值:52,930.60 元;生产厂家:德国奥迪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

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

公里数为 291985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但发动机有

烧机油现象;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有

退色、轻微划痕,车辆内饰老旧;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

养状况良好。

福特 E350 中型普通客车购置于 1998 年 3 月,车辆牌号: 陕 A77254;

车架号:A35519;发动机号码:982638; 账面原值:642,000.00 元;账面

净值:19,260.00 元;生产厂家: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证载所有人:西安飞

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

数为 570732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车辆发动机运转动力不足,无法正

常运转,漏机油严重;车辆底盘变速箱有异响漏油,转向机涡轮蜗杆磨损;

车辆线路老化、发动机点火不正常,处于待报废状态。

警兴 JXQ6540 大型普通客车购置于 1995 年 4 月,车辆牌号: 陕 A7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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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架号:0002048;发动机号码:0644869; 账面原值:714,700.00 元;账

面净值:21,441.00 元;生产厂家:警兴汽车改装总厂;证载所有人:中航

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663546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车辆发动机运转动力不足,无法正常运转,漏

机油严重;车辆底盘变速箱有异响漏油;车辆线路老化、发动机点火不正

常,处于待报废状态。

别克 SGM7301GS 轿车购置于 2002 年 9 月,车辆牌号: 陕 A78538;车架

号:LSGWK52C32S204280;发动机号码:LW9 20823030; 账面原值:413,446.00

元;账面净值:12,403.40 元;生产厂家: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证载所

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

数为 863000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车辆发动机运转动力不足,无法正

常运转,漏机油严重;车辆底盘变速箱有异响漏油;车辆线路老化、发动

机点火不正常,处于待报废状态。

奥迪 3.0 小型越野客车购置于 2010 年 10 月,车辆牌号: 陕 A172S0;

车 架 号 : WAUAGD4LIBD001369 ; 发 动 机 号 码 : CNA001101; 账 面 原 值 :

1,376,295.00 元;账面净值:396,149.50 元;生产厂家:斯洛伐克大众汽

车股份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

公里数为 291676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声音良好、运转正常;

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有退色、轻微划痕;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良好。

丰田 CA6520UE4 小型越野客车购置于 2011 年 5 月,车辆牌号: 陕

A09V02;车架号:LFMGLK743B3015570;发动机号码:1423078; 账面原值:

1,184,637.80 元;账面净值:559,121.80 元;生产厂家:四川一汽丰田汽

车有限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

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226733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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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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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 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有退色;转向

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良好。

丰田 CA6521UE5 小型普通客车购置于 2013 年 8 月,车辆牌号: 陕

AIG902;车架号:LFMG2K744D3028270;发动机号码:0342788; 账面原值:

1,129,000.00 元;账面净值:859,010.80 元;生产厂家:四川一汽丰田汽

车有限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

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127133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

常;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 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有退色;转向

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良好。

江淮 HFC7200C 轿车购置于 2008 年 6 月,车辆牌号: 陕 AXP928;车架

号:LJ12FKT3384100019;发动机号码:83001029; 账面原值:131,648.00

元;账面净值:34,100.50 元;生产厂家: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

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263004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动力不足,漏机油严重;车辆底盘良

好无变形;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退色、多处划痕;转向系统、

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良好。

帕萨特 SVW7283WKD 轿车购置于 2010 年 5 月,车辆牌号: 陕 A172H0;

车架号:LSVE569F192626558;发动机号码:072643; 账面原值:343,184.70

元;账面净值:80,574.50 元;生产厂家: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证载所

有人: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

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292000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但

发动机有烧机油现象;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

但外观退色、多处划痕;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一般。

上海大众 SVW73010LK 轿车购置于 2013 年 7 月,车辆牌号: 陕 A1G639;

车架号:LSVCK6A42DN103390;发动机号码:011380; 账面原值:32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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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账面净值:239,149.10 元;生产厂家: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证载

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公

里数为 113000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车辆底盘良好

无变形; 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但外观退色、多处划痕;转向系统、制

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良好。

奥迪 3.0 小型越野客车购置于 2010 年 10 月,车辆牌号: 陕 A172S1;

车 架 号 : WAUAGD4L7BD001294 ; 发 动 机 号 码 : CNA001137; 账 面 原 值 :

1,376,295.00 元;账面净值:396,287.10 元;生产厂家:斯洛伐克大众汽

车股份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

公里数为 281665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车辆底盘良

好无变形;车辆线路无老化、发动机点火正常; 车辆外观及内饰保养良好,

但外观退色、多处划痕;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良好。

西沃 XW6123A1 大型普通客车购置于 2009 年 1 月,车辆牌号: 陕

A77076;车架号:LFNISNT5974000206;发动机号码:50757785; 账面原值:

1,856,704.20 元;账面净值:87,826.77 元;生产厂家:西安西沃客车有

限公司;证载所有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截至评估

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 312036 公里。该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动机运转正常;

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良好,车辆整体保养状况良好。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由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运输有

限公司负责管理及使用。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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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业务约定书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评估原则

(一)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二) 遵循专业性原则;

(三) 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四) 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七、评估依据

在本次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

依据和取价依据主要有:

经济行为依据:

1、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飞机[2015]128 号;

2、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

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四)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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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六)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七)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八) 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九)《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十)《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委产权[2006]274 号;

(十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产权[2009]941 号;

(十二)《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

资产权发(2006)306 号;

(十三)国务院令(2000)第 29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

行条例》;

准则依据

(一)《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三)《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五)《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六)《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七)《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八)《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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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十)《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十一)《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十二)《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产权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

(三)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评估基准日近期《全国汽车报价及评估》,全国机动车价格信息

中心;

(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

二版)》;

(三)各网站公开发布的“汽车最新报价”和“二手车行情”;

(四)商务部第 68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五)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搜集的有关资料和市场调查的有关价格信息;

(六)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向生产厂家及经销商询价的资料。

八、评估方法

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由于本次评估为单项

资产评估,该车辆为单位办公用车,不能单独带来收益,不适于采用收益

法评估,且市场上与该车类型和新旧程度可比的交易案例较少,不适用市

场法进行评估。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类型,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

是成本法。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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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一)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车辆所在地区市场信息,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价格,在

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计入车

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二)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不同类型的汽车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

之中的最低值作为理论成新率,以此为限,评估人员依据对车辆的现场鉴

定情况,采用理论成新率、现场鉴定成新率加权平均后综合确定车辆的成

新率,

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鉴定成新率×60%

其中:

a)年限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确定的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经济使用年限×

100%

b)里程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里程法确定的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 规定行驶里程×

100%

c)现场鉴定成新率,评估人员会同有关专家对车辆进行现场鉴定,并分

别向车辆驾驶员、维修及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运行情况、使用强度、使用

频度、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及大修理情况,假设其按现有情况继续使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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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存在提前报废或延缓报废情况,确定现场鉴定成新率。

对于待报废车辆按预计可回收价格确定评估值。

可回收价格依据报废车辆本身钢铁含量,参照西安地区报废汽车回收

价格确定。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及西安飞机工业(集团)

运输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会谈,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

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在此基础上,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规

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并拟定了相应的

评估计划。

(二) 资产清查

根据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对申报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听取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

司及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待评资产历史和现状

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账表核实、账实核实。

对企业申报的车辆,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

对车辆的使用环境、工作负荷、维护保养、自然磨损、大修、中修、小修

及日常维护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与车辆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的广泛

接触,详细了解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

况;通过问、观、查,详细了解车辆现状。评估人员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建议委托方对申报表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补充说明。

(三)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的基础上,对企业拟转让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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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测算,从而确定产权持有者拟转让车

辆的市场价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次评估是按《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

告指南》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

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十、评估假设

(一)一般性假设

1、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及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在经

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

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行的税赋基准及税率,银行信贷利率以及其他政策性收费等

不发生重大变化;

3、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针对性假设

除拟报废车辆外,假设其他被评估车辆可按现用途持续使用。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时,将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报告使用者应在使用本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持续使用前提下,经成本法评估,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申报评估的拟转让车辆账面原值合计

14,127,136.70 元 ,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3,359,215.27 元 ; 评 估 原 值 为

7,819,700.00 元,评估净值为 3,666,583.00 元;增值额为 307,367.73 元,

增值率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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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

有关事项。

1、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

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在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同时与

经济行为相关各方之间没有个人利益关系或偏见。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

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本专业意见是中和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

响。

2、委托方提供给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产权依据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

相等情况,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负责,本公司

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已对所提供委估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和其他必

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

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

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对查验情况予以披露,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

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4、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5、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

则确定的现行市场价值,没有考虑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

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亦未考虑该等资产所

欠付的税项,以及如果该等资产出售,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

其价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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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

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6、本报告的评估价值未考虑转让车辆时所需发生的产权过户等手续费

用。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

致车辆的价格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委托评

估机构重新评估。

7、与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的合法性,由委托方负责,我公司

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8、本次评估中,对车辆的勘查鉴定是采用目测手段,未使用仪器对车

辆进行测试。

9、本次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含税价值。

10、本次评估的车辆的证载权利人分别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

机分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飞机分公司。对此,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做出说明,并承诺纳入

评估范围的所有车辆产权归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1、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果有效期以内,若资产数量及价格标准发生

变化,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

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即:1)、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

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2)、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

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持续使用为前提条件。

2、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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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5、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 2016 年 3 月

30 日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

6、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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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宁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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