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1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9 日下午 2:00 在公司四楼会议
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泽华先生
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
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 1 项议案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 2、3、4 项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