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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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716号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

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澳洋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澳洋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澳洋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澳洋科技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 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澳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澳洋科技募

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三月八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2015 年 6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98 号文《关于核准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澳洋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以询价的配售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5,384,61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6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9,999,994.75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094,036.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04,905,958.03 元,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由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汇入公司开立在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账号为 30300188000125964 的募集资金专户

中,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苏公 W[2015]B072

号”验资报告。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04,905,958.03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4,905,958.03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55,681.79

等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55,681.79

专项报告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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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共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江苏澳洋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健投”)分别在江苏

银行张家港支行和中国银行张家港塘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和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塘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澳洋健投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30300188000125964 2015/6/26 205,249,994.75 39,912.53 活期

公司张家港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30300188000126940 2015/7/16 5,146.25 活期

公司张家港支行

中国银行张家港塘

497567146563 2015/7/16 10,623.01 活期

市支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专项报告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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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专项报告第 3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204,905,958.03 募集资金总 204,905,958.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204,905,958.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额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入进度(%) 的效益 计效益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澳洋健投流动资金(注:) 否 210,000,000.00 204,905,958.03 204,905,958.03 204,905,958.03 100.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10,000,000.00 204,905,958.03 204,905,958.03 204,905,958.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系银行定期结算的前期利息,将在销户时转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此次募集资金对澳洋健投增资 21,000 万元,以补充澳洋健投流动资金,增资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 509.40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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