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26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15:
00至2016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6年3月21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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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
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3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 号
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是否为特别
序号 议案内容
决议事项
1 议案一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否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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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6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 号锦龙大厦十楼董
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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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锦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
议案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股东大会议案及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议案1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1.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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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4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
“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
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
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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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罗序浩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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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议案1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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