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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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24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6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9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

公司董事长杨志茂先生授权公司董事刘伟文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

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总经理刘伟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出资人之一,参与出资设立“前海华业养老保

险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下称

“前海华业保险”)。前海华业保险拟定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拟定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拟定经营范围为养老保险及相关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占前海华业保险注册资本的20%。本议案的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25)。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批准,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6-26)。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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