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6-02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对《公司 2015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不
存在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明确职责权限,
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
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 2015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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