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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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列

席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监督各项议案的执行等,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

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2015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和决议情况具体如下:

(一)2015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

14、《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6、《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对河南智合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15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

年 1-6 月)的议案》;

3、《关于受让安徽中原内配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四)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审议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各位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审阅报告和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内

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监事会全面检查和审核了本

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

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

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

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

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

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

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监事会主席签字:

薛建军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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