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62020007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 告 3
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62020007 号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原内配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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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中原内配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原内配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存君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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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12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6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
特定的十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11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1.52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0,367,200.00 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0,497,608.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19,769,592.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全部到位,业经国富
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702A153 号验
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以前年度已投 置换先期 直接投入 累计利息
暂时补充流动资 年末余额
入 投入项目 募集资金 收入净额
金
金额 项目
43,435.00 4,329.76 2,174.26 6,386.4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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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分
别设立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
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利息收入
账户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额 净额
中原内配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
团股份有限 257218259844 21,901.89 429.60 19,053.43 3,278.06
限公司孟州支行
公司
中原内配集 中国工商银行股
17090278292000
团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孟州 12,799.29 286.62 13,085.91
43203
公司 支行
中原内配集
交通银行股份有 41800230101801
团股份有限 5,500.00 706.71 3,098.32 3,108.39
限公司焦作分行 0108207
公司
中原内配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
37190210021090
团股份有限 限公司郑州金水 863.24 193.16 1,05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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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路支行
河南省中原
中国银行股份有
内配铸造有 248120393238 8,964.42 554.38 9,518.80
限公司孟州支行
限公司
河南省中原 中国工商银行股
17090278292000
内配铸造有 份有限公司孟州 1,948.12 3.79 1,951.91
43327
限公司 支行
合 计 51,976.96 2,174.26 47,764.76 6,386.46
注:1、 2013 年 2 月,公司“新建年产 1,300 万只新型节能环保发动机气
缸套项目” 募投项目铸造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
铸造有限公司。为了完善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3 年,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增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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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
支行 1709027829200043203 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 水路支行
371902100210909 户,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被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其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 248120393238
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 1709027829200043327 户在本期内注
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
2、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和 2,000 万
元,共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
①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保本收益型“蕴通财富日增利 35 天”理财产品,该理
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收回本金及收益。
②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 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保证收益型“蕴通财富日增利 91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
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收回本金及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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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976.96 4,329.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764.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资进度(%)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年产 1,300 万只新型
否 2014-6-30 是 否
节能环保发动机气缸套项目 54,358.80 54,358.80 4,329.76 47,764.76 87.87 4,879.3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4,358.80 54,358.80 4,329.76 47,764.76 87.87 4,879.3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54,358.80 54,358.80 4,329.76 47,764.76 87.87 4,879.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否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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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为了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
建设实施,满足市场需求, 2013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对铸
造公司进行增资,实施“新建年产 1,300 万只新型节能环保发动机气缸套项目”铸造部分项目。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86.9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
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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