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16-01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对前期工作进展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合理估计,公司
预计 2016 年度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销售等离子体点火设备、微油点火设备、低氮燃烧系统
产品、火检系统产品、省煤器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7000 万元;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销售电站锅炉余热利用和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及提
供服务共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
2016 年度,公司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进行日常性采购产品及接受提供服务(包括房屋租
赁、设备采购、中标服务、施工分包等产品、服务)合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
2016 年度,公司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控制的石嘴山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
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一般存款结算账户每日存款余
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
审议程序如下:
1.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唐超雄、谭智、张宝全、葛岚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
3.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
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销售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16 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类别
余热回
中国国电 收利用
向关联人 等离子体 微油点火 低氮燃
集团公司 省煤器 其他 及综合
销 售 产 点火设备 设备 烧系统
及其直接 节能改
品、商品 或间接控 造
和提供服 制的企业
务 10000 2000 20000 10000 15000 20000
小计 77000
预计采购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16 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类别
向关联人 中国国电集团
房屋租赁 设备采购 中标服务 施工分包
采 购 产 公司及其直接
品、商品 或间接控制的
2000 1000 2300 1500
和接受服 企业
务 小计 6800
预计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16 年度预计金额
类别
募集资金存款(每日存款 一般存款(每日存款余额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
余额的最高限额) 的最高限额)
金融业务 控制的石嘴山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75000 35000
2015 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2015 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别
中国国电集 等离子体 微油点火 低氮燃烧 余热回收
其他
团公司及其 点火设备 设备 系统 利用
直接或间接
向关联人销 1178.00 369.60 7974.88 5437.31 0.00
控制的企业
售产品、商品
和提供服务 总额 14959.79
占同类业务
24.64%
发生比例
中国国电集
房屋租赁 设备采购 中标服务 施工分包
团公司及其
直接或间接
向关联人采 1233.50 578.10 577.85 0.00
控制的企业
购产品、商品
和接受服务 总额 2389.45
占同类业务
2.57%
发生比例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2015 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别
中国国电集 募集资金存款 一般存款
团公司间接 (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 (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
金融业务 控制的石嘴
山银行股份 68625.25 15785.74
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8 号
法人代表:乔保平
注册资本:120 亿元
营业范围: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
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发电设
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
营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出租。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为本公司关联法
人。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构成关联
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支
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采取市场化
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对方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参
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方式
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采取公开招
标,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将根据关联
人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参与招投标。在确定中标后,
与其签订商务合同。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将采取公开
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后,与其签订商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是公司正
常开展业务的目标客户之一。公司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控制
的企业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及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属于正
常的商业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收付款
条件合理。此类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销售结构,进一步巩
固公司在煤粉洁净燃烧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目标。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
交易定价方式采取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企业一般采取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及参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的定价标准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从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作为国内五大发电集团之一,是公司
主要客户之一。因此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公司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
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我们同
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