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6-02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公司股东李勤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4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李勤增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问询函》 中
小板问询函【2016】第1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李勤先生于2016年3月8
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李勤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现将李勤先生对
《问询函》的回复原文摘录如下:
2016年3月2日,你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部对此表
示高度关注。请你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
一、报告书中披露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请说明自筹资金的性质,若资金
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借贷,请补充说明借贷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贷方、借贷数额、利
息、借贷期限、担保及其他重要条款。
回复:自筹资金的性质为借贷资金,本人与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签署
了《临时借款协议》,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按约定向本人发放借款5,000万元,以下为《临
时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出借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李勤。
(二) 借款金额: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三) 利息约定:无。
(四) 借款期限: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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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担保措施:无。
截至本回复函出具之日,本人已偿还完毕《临时借款协议》项下全部5,000万元的借款。
二、本次为取得在成都路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回复:截至2016年2月17日,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持续买入
成都路桥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47,892,013股,累计支付资金1,178,731,214.7元。
三、提醒你:请尽快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报送财务顾问对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核查意见,并补充经财务顾问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盖章、签注日期的报告书并按要求在报告书上载明相关声明。
回复:本人将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积极配合财务顾问做好核查
工作,并尽快披露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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