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歧业)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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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9次 2次 7次 0次 0次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

下列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化定价进行的,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制定 201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15 年度经理和高

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上述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

重,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的薪酬是合理的,

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上述与利润分配有关的事项不仅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还使公

司首发上市工作及相关规定能及时遵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完善,更能保护公司

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上述与利润分配有关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

下列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分红方案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分红方案及相应的约束措施符合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能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修改<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符

合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的规定,其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的规定能有效保障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利于保护公司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与利润分配有关的事项不仅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还使公司首发上市工作及相关规定能及时遵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完善,更能保

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上述与利润分配有关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下

列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

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

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该项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

下列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实施。

(五)、20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

下列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与利润分配有关的事项不仅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还使公司能及时遵

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完善,更能保护公司股东的要求,故,我们同意上述与利

润分配有关的事项。

2、关于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提

高到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有利于提高公

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公司为了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以定期存

款方式暂时存放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存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5、关于与四川中达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比照公司采购其他供应商 SPD 塑料件的成交价格确定价

格,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副总经理候选人马文勇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该候选人不存在

违反《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副总经理候选人

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马文勇先生为副总经理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本人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

露。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4、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

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5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

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几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积极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并通过了深圳交易所组织培训,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

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及勤勉的精神,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

文歧业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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