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2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8 日至 2016 年 3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4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 人共 24 人,代表 有表决权 股 份

839,835,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52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8,1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25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35,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

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下同)共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35,72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赵志莘,

华西证券王宇翔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8,247,0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08%;反对 1,584,5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87%;

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7,0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175%;反对 1,584,5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87%;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

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及发行股数,具

体情况为:

(1)定价基准日调整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2 月 23 日;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5.26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

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2 ) 本 次非 公 开 发行 股 票 的数 量 调 整为 不 超 过 19,011.41 万 股 ( 含

19,011.41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8,247,0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08%;反对 1,528,1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

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7,0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175%;反对 1,528,1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8,729,1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82%;反对 1,046,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46%;

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9,1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749%;反对 1,046,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46%;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2%。

4、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838,729,1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82%;反对 1,046,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46%;

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9,1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749%;反对 1,046,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46%;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旗连锁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