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3-09 14: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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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门三五互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涂连东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涂连东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

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

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司证券代码:300051

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少晖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小亮

公司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

公司邮政编码:361008

公司电话:0592-5397222

公司传真:0592-5392104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厦门

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

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

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四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6年3月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6年3月9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涂连东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涂连东先生:男,中国国籍,48岁,硕士研究生学位。1990年7月毕业于于

福州大学化学系,1993年7月获得厦门大学理化学专业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9

月-1997年7月就职于集美大学食品工程系担任讲师;1997年7月-2002年3月就职

于厦门中兴会计事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3月-2005年5月就职于

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机构监管处担任主任科员;2003年5月至今就职于厦门高

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合伙人。2011年5月至今担任厦门灿坤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今担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13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征集人出席了公司2016年3月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修订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

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3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4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

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厦门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

收件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8

公司电话:0592-5397222

传真:0592-53924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涂连东

2016年3月9日

附件: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厦

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

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拟定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议案一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分配情况

1.4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

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

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

核条件

1.7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1.8 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程序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关于制定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

议案二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三五

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

议案三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发起设立互联网投资并购

议案四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

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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