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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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六年三月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7

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29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选举累计投票制度 32

1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为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

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

称“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

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遵守《股东大会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3 项议案,为普通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2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15 日 下午 14 时

现场会议地点:航天信息园 多功能厅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时旸先生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序号 会议内容

一、 宣布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幕

二、 宣布参加现场会议人数和股份数,介绍会议议程和监计票代表

三、 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 股东提问

3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五、 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 计票人、监票人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七、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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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及第五届董事会推荐,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9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时 旸、於 亮、黄 晖、年 丰、鄂胜国、袁晓光。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方式对董事

候选人进行表决。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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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一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时 旸

男,55 岁,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电磁场与微波技

术专业硕士,研究员。曾任航空航天部二院 207 所四室工程师、

四室见习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副所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

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

长、部长、经济合作部(国际合作部)部长,中国航天系统工程

公司董事,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创天元实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派出的国有企业监

事会兼职监事。现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曾获航天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务院

特殊津贴专家。

於 亮

男,52 岁,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电磁场与微波技

术专业硕士,研究员。曾任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 706 所六室见习

副主任、副主任设计师、六室副主任、副所长、所长,航天总公

司二院计算机产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

二院 204 所所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一事业部筹备组成

员、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一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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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一

院长、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华迪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航天科

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获航空航天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第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航天总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公安部科

技进步一等奖、国防科工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

津贴专家。

黄 晖

男,42 岁,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审计专业学士,

MBA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正高职高级会计师。曾任武汉桥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主管、计财部主管、计财部副经理、计财部

经理,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武汉桥建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部长、资金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国航天科工

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航天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获武汉市人民政府授予科技

进步三等奖、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全国建设战线劳动模范”荣

誉称号、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年 丰

男,42 岁,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物理电子学专业

博士,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控制科学与工

程博士后流动站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博士后研究员,中国航天科

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203 所一、二室见习副主任及副主任、计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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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一

校准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见习副主任、副主任、主任、203

所副所长。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经济合作部总经济师。曾

获航天基金奖、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

鄂胜国

男,46 岁,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计划统计专业学

士,MBA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航空航

天部二院七二一医院财务处副处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

院财务部系统试验部财务会计室副主任、财务部综合财务一处副

处长、财务部综合财务一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

计师,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监事。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

研究院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曾获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先进财

务工作者、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

袁晓光

男,45 岁,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计算机体系结构

专业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 706 所五

室副主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706 所五室主任、科研

计划处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处办公室主任、副所长。现任中国航

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706 所所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航天科

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204 所所长、党委副书记。曾获公安部科学技

术进步一等奖、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分别

荣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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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及第五届董事会推荐,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9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如下(排

名不分先后):

朱利民、苏文力、邹志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方式对董事

候选人进行表决。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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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附件 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利民

男,64 岁,195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

任国家体改委副处长,国家体改委综合规划试点司处长,中国证

监会稽查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文化长城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文力

男,53 岁,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科技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副

厅级),产品创新部副总经理(副厅级)、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阳

光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助理。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邹志文

男,48 岁,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国家航空航天工业部财务司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华联国际贸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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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财务部经理、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华联通国际运输代理有

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

务。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中润兴华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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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附件 2: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朱利民、苏文

力、邹志文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航天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中,

被提名人朱利民、邹志文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苏文力尚

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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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

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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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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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航天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邹志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

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

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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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附件 3: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朱利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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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

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

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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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

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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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朱利民

本人苏文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

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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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

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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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

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

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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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

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苏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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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本人邹志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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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

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

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

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24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

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

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25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二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邹志文

26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

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为管素娟女士和杨琴女

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 3 人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2 人,职

工监事 1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止)。

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监事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监事孙岩女士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方式对非职

工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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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之三

附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管素娟

女,58 岁,1958 年 2 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

曾任七机部三院物资部财务处科员、航空航天部行政司机关

财务处科员、航空航天部行政司机关财务处主任科员、航天总公

司行政后勤部机关财务处副处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财务部

机关财务处处长。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

杨 琴

女,46 岁,1970 年 1 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

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总体设计部财

务处会计、副处级经济师、财务处处长。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总体设计部主任助理,兼任北京航天晨光高

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航天方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本

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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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股东大会会议规范、顺利地进行,提高议事效

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特宣布以下会议规则: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须为根据本公司会议通知进行有效登记

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均简称“股东”),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经董事会会前批准出席会议

的人员。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二、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人员的出席资格,大会工作人员

对出席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被核对者应当给予配合。

三、参会股东应于开会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工作人员许

可。

四、与会人员应自觉服从会议主持人的会议安排,围绕会议议

程进行审议,保持会场的安静与秩序。

五、会议按照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公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

案。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大会的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

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时间的长短和次数由大会

主持人根据具体情况在会上宣布。股东违反前款规定发言的,大会

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七、股东可就议案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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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

(1)与议案无关的;

(2)事项有待调查的;

(3)回答询问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

利益;

(4)其他重要事由。

八、大会主持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宣布休会。

九、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附加任何条件;股东按持

股数享有表决权;投票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表决票,未按要求填写

的,按作废票处理。

十、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投票时,均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

票和一名监事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一、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的表决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

票数进行点算;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

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安排其他符

合资格的人员即时点票。

十二、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决议,决议载入

会议文件。

十三、大会议案全部审议并形成决议后,会议主持人可以宣布

散会。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大会无法进行时,主持人也

可宣布散会。散会后,与会者应按秩序离场。

30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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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选举累计投票制度

一、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

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或应选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

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

董事或监事的一项制度。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的规定时间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

接到推举其他董事和监事人选的有效提案,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

监事的选举在已提前公告的候选人内进行,即候选董事 9 人,应选

董事 9 人,候选监事 2 人,应选监事 2 人,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均实

行累积投票制度(即出席股东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拥有的投票表决

权数为其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二、如股东拟将所拥有的表决权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董事或监

事候选人,则在表决票的“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填入

“√”即可。否则,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填入股东给

予某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三、股东对一位或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

数,多于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时,如经计票人员指

出后,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

32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东对一个或多个董

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

拥有的表决权数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四、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

一且同意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当选董事或监事。如果由于董事

或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不符合本条规定,导致当选董事

或监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时,公司在以后的股东大会就

缺额董事或监事进行重新选举。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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