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等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