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苏金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

尽职调查,对金智科技 2016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金智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

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

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与金智教育、金智视讯、智益联、康厚置业同受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控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将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1,7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4,524.31 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含其控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占同类业务比

股子公司)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金智教育 500 247.86 0.21%

核查意见

商品 金智视讯 500 7.40 0.01%

致益联 1,600 553.75 0.48%

小计 2,600 809.01 0.70%

金智视讯 500 0.63 0.01%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康厚置业 2,000 231.37 3.05%

小计 2,500 232.00 3.06%

金智教育 1,000 977.25 0.94%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金智视讯 4,000 1,918.92 1.85%

和接受技术服务 致益联 1,600 587.13 0.56%

小计 6,600 3,483.30 3.35%

合计 11,700 4,524.31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未发生上述各类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超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教育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信

息系统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

外)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金智教育的控股股东,持有金智教育 44.29%的

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金

智教育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智教育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良好,支付能力较强,信

用等级为 AAA 级。

核查意见

(二)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安鹰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视频监控产品开发和销售,软件产品开发和销售,工业自动化产

品开发和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金智视讯的控股股东,持有金智视讯 45%的股

权;金智科技持有金智视讯 30%的股权;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华明持有金智视讯 10%

的股权;公司关联股东向金凎持有金智视讯 7.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三)项规定,金智视讯为金智科技的

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智视讯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南京致益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致益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云松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致益联的控股股东,持有致益联 70.81%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致益联为

金智科技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致益联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核查意见

(四)南京康厚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康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小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康厚置业为南京金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厦实业”)的全资子公司,

金厦实业持有康厚置业 100%的股权;而金厦实业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金智

集团,金智集团持有金厦实业 72.1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康厚置业为金智科技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康厚置业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5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徐兵、葛宁、

冯伟江、叶留金、丁小异、贺安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枫、张洪发、李永盛表

决同意。最终以非关联董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智科技2016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核查意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

主营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收入、

成本和利润不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执行此类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杨洋 袁成栋

保荐机构公章: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智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