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广东塔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本着
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审阅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
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
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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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陈毓沾 陈晨科 钟媛
2016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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