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6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
红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研融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威研”)根据
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购买房产,建筑面积约为 3,470.58 平
方米,交易价格为 14,229.38 万元,用于更好开展公司主营业务。
关于本次交易概述、交易对手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及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持有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析
检测”)51%的股权,涉及的资金总额为 350 万元,德析检测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德析检测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意向书》(具
体信息请查阅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
外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关于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