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6-11-03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03月0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以及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16 年 03 月 07 日为授予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
计 45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93 元/股。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家良
吴松生
龚兆龙
2016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