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东股份: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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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丰东股份”或“公司”)的保荐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万联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白树锋和张宣扬,就丰东股份董事会

填写的《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尽

职调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丰东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 年 1 月 15 日修订),

对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

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

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并重点对信息

披露、内幕交易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对子公

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填写了《江

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实地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持续跟踪、关注丰东股份规范运作

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丰东股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核查,本

保荐机构认为:丰东股份董事会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进行了认真自查,《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隐瞒、疏漏

等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树锋 张宣扬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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