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丰东股份”或“公司”)的保荐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万联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白树锋和张宣扬,就丰东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429 号文同意,丰东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8,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30,194,40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余额为 377,805,600 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存入丰
东股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
880108538018095001 账号中,扣减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
行费 6,602,086.76 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203,513.24 元。上述募集
资金净额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0]第 425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2015 年度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320,123.50 元,支出
金额 47,024,150.03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 12,003,901.49 元,累计
支出金额 378,089,710.39 元,销户转出合计 318,457.42 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138,283.42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为 4,799,246.9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
公司与万联证券、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告披露。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丰东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年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 一般存款户 554742530992 4,799,246.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一般存款户 31001930607050014278 0.00
奉贤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 一般存款户 31180188780066666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
一般存款户 114413029225 0.00
坝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一般存款户 2001085626000198 0.00
东马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
一般存款户 15454101040001437 0.00
市支行
合 计 4,799,246.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承诺 本年度投 截至年末实 截至年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 报告期项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入金额 际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目收益
上海丰东年加工 上海丰东年加工
8,200吨精密热处理 8,200吨精密热处理 4,880.00 13.77 4,861.99 99.63% 2011.12.31 473.73
专业化配套项目 专业化配套项目
南京丰东年热加工 南京丰东年热加工 4,000.00 340.01 4,029.84 100.75% 2014.12.31 355.50
8,000吨金属材料生 8,000吨金属材料生
产线项目 产线项目
重庆丰东年加工
4,000吨汽摩等金属
重庆丰东年加工 1,609.86 161.99 1,700.30 105.62% 2014.12.31
件节能热处理技术
10,000吨汽摩等金
改造建设项目
属件节能热处理技
天津丰东热处理设
术改造建设项目
备的研发、制造和热 2190.14 2,190.14 100.00% 2015.08.31
处理加工项目
热处理工艺装备技 热处理工艺装备技
2,500.00 116.65 2,045.08 81.80% 2015.12.31
术研发中心项目 术研发中心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180.00 632.42 14,827.35 829.23
超募资金使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8,000.00 0.00 8,000.00 100.00%
研发中心大厦项目 1,800.00 0.00 1826.10 101.45% 2013.03.31
收购子公司重庆丰东股权 180.30 0.00 180.30 100.00% 2011.08.30
收购子公司青岛丰东股权 520.00 0.00 520.00 100.00% 2011.09.20
投资设立北京丰东 650.00 0.00 650.00 100.00% 2013.04.23
天津丰东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
866.63 12.60 872.59 100.69% 2015.08.31
处理加工项目
投资设立潍坊丰东 375.00 0.00 375.23 100.06% 2014.10.31 122.21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9,548.42 4,057.40 10,557.40 110.57%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1,940.35 4,070.00 22,981.62 122.2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原因
由于项目用地情况发生变化以及近年来受下游客户经营形势影响较大,本着
谨慎和保障投资效益的综合考虑,重庆丰东改建推杆炉及真空炉热处理加工厂房
以及部分机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停止实施。另一方面,重庆丰东募投项目实施以来,
已对原有厂房进行了改造,同时根据生产需要购置了渗碳淬火线、真空清洗机、
辅助设备及检测设备等,根据对未来市场的判断,重庆丰东目前的生产空间以及
设备组成(含已有投资计划但尚未落实的项目)已经能够满足未来较长一段时间
的加工产能需要。
公司经营管理层经过周密的论证、分析比较后认为将原重庆丰东募投项目的
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天津丰东“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
目”,将能够带来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变更后
的项目投资效益更好、盈利能力更强、市场前景更为明确。
根据重庆及周边热处理市场的需求,结合重庆丰东前期已实施募投项目和后
续拟投资项目的加工容量,重庆丰东募投项目达产后年热处理加工能力可达
4,000 吨。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重庆丰东募投项目由“年加工 10,000 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
造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 4,000 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
目”。
3、根据 2013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拟对控股子公司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关于天津丰
东热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重庆丰东减资 2,190.14 万元;同时公司拟对天津丰东
增资 495 万美元,即从重庆丰东减资退回的 2,190.14 万元以及超募资金 866.63
万元用于增资天津丰东(投资总额 3,056.77 万元,折合 495 万美元),并由天津
丰东实施“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
2014 年 4 月 4 日,公司将项目资金 3,056.77 万元划转至天津丰东设在渤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东马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天津丰东股权结构调整
及增资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取得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
照。
五、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11 年 1 月 31 日,丰东股份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额为 2,051.96 万元,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具“沪众会字[2011]第 1471 号”《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述事项已经丰东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 5,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 3,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将 3,000 万元归还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
行借款,将 2,000 万元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借款,并将 3,500
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 年 3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 1,800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大厦项目。研发中心大厦已于 2013 年 3
月 31 日交付使用。
3、2011 年 6 月 1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 180.30 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子公司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3.772%股权和使用 520 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 49%
股权。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7 月 22 日和 8 月 1 日完成向上述子公司股东支付股权
转让款,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2012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将 6,000 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其中 3,000 万元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借
款。
5、2013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65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北京丰东建通工业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丰东”)。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汇出650万元注册资金,北京丰东于
2013年4月23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6、2013年8月2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866.63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天津丰东,并由天津丰东实施“热处理设备的研发、
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 。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将866.63万元超募资金转出,
用于支付增资款。
7、2013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375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潍坊丰东。根据潍坊丰东《公司章程》,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向潍坊丰东支付首期出资款150万元,于2014年3月25日支
付剩余出资款225万元。
8、2014年12月2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3048.42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1月
20日将4057.40万元(含累计利息)转出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丰东股份《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0897号”《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报告认为:丰东股份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东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
情形。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对丰东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及相关合同、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文件资料;
2、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3、审阅公司出具的《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阅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 0897
号”《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丰东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违规使用的情形;募集资金
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丰东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树锋 张宣扬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