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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审计委员
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滋先生、李挺先生和董事武辉先生组
成,召集人由专业会计人士罗滋先生担任,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1/2 以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五年第一
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4 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融资事项等情
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
2、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五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4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公司 201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3、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五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五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程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和审阅。
1、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
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与会计师就相关审计重点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并书面发函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3、在会计师出具步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等事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
工作,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
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
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
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5 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客观、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或
误导性。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中存在的两项财务
报告内控缺陷进行了有效整改,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审
计工作以及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修订《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内控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5 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