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16-011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让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金额:15,380,000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新三板 1 号基金)(以下简称“浙江赛伯乐”)、杭州科发天使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科发”)及杭州千鹰展翼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千鹰”)签署《关于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佳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其转让本公司持
有的三佳公司 30%的股权,其中:向浙江赛伯乐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 15%
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675 万元;向杭州科发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 10%的股
权,转让价款为 450 万元;向杭州千鹰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 5%的股权,
转让价款为 225 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调动中高级经营管理骨
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三佳公司 10%的股权按照 2015 年度经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原值转让给四位自然人程凯林、沈弘、许光辉、李京,拟与其签
署《关于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程凯林出
资 94 万元,受让 5%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沈弘出资 37.6 万元,受让 2%的三佳公
司的股权;许光辉出资 37.6 万元,受让 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李京出资 18.8
万元,受让 1%的三佳公司的股权。
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持有三佳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本公
司持有三佳公司 60%的股权,浙江赛伯乐持有三佳公司 15%的股权,杭州科发
持有的三佳公司 10%的股权,杭州千鹰持有三佳公司 5%的股权,程凯林持有三
佳公司 5%的股权,沈弘持有 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持有 2%的三佳公司
股权,李京持有 1%的三佳公司股权。三佳公司仍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概述
1. 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三板 1 号基金)系浙江省股权投
资行业协会轮值会长单位,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50 号创新大厦 21
楼 2146 室,法定代表人:陈斌,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其中新三板 1 号基金主要投资于新三板的上市和拟上市企业。
2. 杭州科发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浙江浙大科发股权投资管理
公司发起并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248 室,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晓锋,目前基金规模 7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
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浙江浙大科发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由浙
江大学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专业投资机构。
3. 杭州千鹰展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 1785 号网新双城大厦 3 幢 701 室,法定代
表人:张小米,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杭州千鹰展翼
的控股股东为杭州绩优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杭州绩优孵化器
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管理的资金规模为 1.5 个亿。
4. 程凯林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3062119*********0,程凯林先生目前
系三佳公司总经理。
5. 沈弘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3010219*********9,沈弘先生目前系三
佳公司副总经理。
6. 许光辉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3032519*********5,许光辉先生目前
系三佳公司副总经理。
7. 李京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3010619*********5,李京先生目前系三
佳公司副总经理。
8. 公司认为以上交易各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9. 公司、三佳公司目前与浙江赛伯乐、杭州科发、杭州千鹰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40%的
股权。
1. 公司基本情况
三佳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03
年 3 月 28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人民币;三佳
公司的核心业务聚焦油气行业,致力于为油气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定位于泛
金融支付和商业智能化建设,重点业务是嵌入式产品、软件系统和集成运维服务。
2. 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持有三佳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本公
司持有三佳公司 60%的股权,浙江赛伯乐持有三佳公司 15%的股权,杭州科发
持有的三佳公司 10%的股权,杭州千鹰持有三佳公司 5%的股权,程凯林持有三
佳公司 5%的股权,沈弘持有 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持有 2%的三佳公司
股权,李京持有 1%的三佳公司股权。三佳公司仍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3. 财务情况
三佳公司最近三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营业收入(万元) 2942.73 5045.06 3995.33
净利润(万元) -15.92 351.98 421.24
净资产(万元) 1100.70 1452.68 1873.92
总资产(万元) 2350.98 3236.55 3662.09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总负债(万元) 1250.28 1783.87 1788.17
备注:以上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四、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拟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经各
方签署盖章后之日成立并生效。
2. 转让价格
向浙江赛伯乐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 1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675 万
元;向杭州科发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 1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450 万元;
向杭州千鹰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 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225 万元。
为充分调动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三佳公
司 10%的股权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原值转让给四位自然人程凯
林、沈弘、许光辉、李京,其中:程凯林出资 94 万元,受让 5%的三佳公司的股
权;沈弘出资 37.6 万元,受让 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出资 37.6 万元,受
让 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李京出资 18.8 万元,受让 1%的三佳公司的股权。
3. 转让款支付
以上交易对方承诺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款致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4. 其他重要条件
在交易对方完成支付对价款后 20 个工作日内,公司负责督促杭州信雅达三
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变更,
并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交易对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督促并完成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改,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挂牌材料(因国家主管机构政策调
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非公司原因导致的延期除外)。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将所持有三佳公司的 40%股权予以转让,进一步梳理和整合非金融
IT 业务板块股权,将有利于公司专注于金融 IT 业务发展。
2. 公司将所持有三佳公司的 40%股权予以转让,预计将产生 786 万元的投
资收益。(未考虑税费及会计处理等其他因素影响)
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佳公司 60%的股权,仍为三佳公司
的控股股东。
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转让三佳公司股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