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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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非独立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年报审计工作规程》”),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现对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总结如下。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密切与公司的内审机构和外审

机构进行沟通。

一、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两次正式会议及两次沟通会:

1. 2015年2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审计会计师

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事项的沟通会。

2. 2015年3月15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

计机构及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3. 2015年8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人员有关2015年半

年度报告事项沟通会。

4. 201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1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15年度公司审计部所作的内部审计报告,督

促公司审计部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并对审计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年报审计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重点关注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举行见面沟通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查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

就相关问题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了解,并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审计的总

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 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3.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

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审计结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对会计师出具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以

此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年度报告。

4. 审计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形成决

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三)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中发挥了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较好地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就内部控制相关部门的设置和人员到

位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的指定

与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2016年,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我们将

2

会继续监督公司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执行力度、按时完成并披露内控

报告。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总结报

(一) 公司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协商并确定了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小组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时间安排,

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工作。

1. 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

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

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小组成员始

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 专业胜任能力

审计小组共由17人组成,包括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6名,组成人员具有承办

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

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 审计程序评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有效

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

估计行为进行评价。

3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总结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608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16〕611号)、《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10号)、《关于上海科匠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12

号)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609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 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且在工作中

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操守、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我们建议继续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五、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6年,我们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各项

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从而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童本立 张健 李峰

签署日期:2016 年 3 月 3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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