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或“信雅达”)2015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东方花旗”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 2014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
年 3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上市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刁建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0 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匠信息”)75%股
权,向郭华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5 年 9 月 8 日,公司向发行对象郭强华发送了《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缴款通知
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前,将认购资金汇至主
承销商国金证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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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川华
信验(2015)73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止,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指定
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 60,340,200.00 元。
2015 年 9 月 11 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在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后向公司指定
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了认股款。经 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字
[2015]34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止,已收到由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53,540,2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已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国金证券、东方花旗共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2,743,976.00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803,520.1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备注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11014817735003 803,520.18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803,520.18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6〕61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信雅
达 201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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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净额 5,354.02 万元,其中 4,833.20 万元用于
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科匠信息 75%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剩余部分用于
支付该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交易费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交流沟通、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信雅达募集
资金 2015 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独立财务顾问
认为:2015 年度信雅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雅达已披露的相关信息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2013 年修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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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54.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74.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74.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变更) 总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效益
支付股权收购
否 [注] [注] [注] 5,274.40 5,274.40 [注] [注] [注] [注] [注] 否
款及相关费用
合计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内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354.02 万元,其中 4,833.20 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剩余部分用于支付发行及中介机构等相关交易费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股权收购
款 4,833.20 万元,交易费用 441.20 万元。公司未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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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沁 谢正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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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安安 林楠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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