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独立董事对公司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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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

计)的意见:

由于客观原因和现实情况,公司和主要股东之间存在向

股东销售商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属于

不可避免,交易双方能够执行已经制定的公平合理的合同或

协议;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的交易原则,全部

交易合理、合法,无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1

(一)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

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58.51 万元,提取 10%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 785.85 万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1,711.85

万元,剔除 2015 年度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894.75 万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 17,889.76 万元。

经董事局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

司总股本 447,375,6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 0.3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5,658,147.79

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长期的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投资者的根本

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经核查,公司 2014 年度未分配的留存资金已全

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王周户 聂鹏民 刘书锦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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