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关于签订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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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16-005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深圳市佳捷现代物

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解除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

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丽斌、陆叶、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

圳前海康桥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收

购协议》。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由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

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出资,

回购价款为公司收购价款和投资款,并按 7%年利率加计利息。

●公司本次决定签订《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

议》,是基于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在物流业务运营定位、投资管理方

面存在融合困境,以及防范投资风险的审慎决定。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于 2015 年 3

月收购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佳捷公司”或“目标公司”))

57%股权(详见公司刊载于 2015 年 3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

限公司 57%股权的的公告》),鉴于公司与深圳佳捷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团

队在经营理念、物流业务运营的定位和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分岐,经审慎研

1

究和充分协商,公司决定与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

投资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科技公司”),

以及张丽斌(现代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叶(华智远科技公司实际制人)、

深圳前海康桥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由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智远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深圳佳捷公司出资,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 交易概述:

2015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与深圳

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丽斌、陆叶、

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康桥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

佳捷公司 10%股权的其他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14 亿元收购现代

投资公司与华智远科技公司持有的深圳佳捷公司 57%股权。

收购完成后,公司向深圳佳捷公司委派了 3 名董事、1 名监事以及财务总监

和 2 名副总经理,但在参与深圳佳捷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与深圳佳捷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团队在经营理念、物流业务运营的定位和投资管理等方面存

在较大分岐。公司与深圳佳捷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就深圳佳捷公司上述

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仍未能达成一致。为保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风险,经

公司与各方协商,于 2016 年 3 月 4 日签署《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由现代投资公司和华智远科技公司共同回购本公司持有

的深圳佳捷公司出资,回购价款为公司收购价款和投资款,并按 7%年利率加计

利息。

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深圳市佳捷现代物

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

二、 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交易对方

1、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3、张丽斌

4、陆叶

5、深圳前海康桥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

司10%股权的其他股东)

6、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二)股权回购

鉴于公司向现代投资公司和华智远科技公司收购了深圳佳捷公司 57%股权,

并向深圳佳捷公司增资 2518 万元,深圳佳捷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西长运 3,725.26 57.00%

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55.73 39.10%

深圳前海康桥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11.80 3.24%

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3.21 0.66%

合计 6,536.00 100.00%

各方同意,现代投资公司和华智远科技公司共同回购江西长运所持有的目

标公司 3,725.26 万元出资,回购价款为江西长运收购价款和投资款,并按 7%年

利率加计利息。具体如下:

回购方 回购出资金额(万元) 回购价款

106,940,000 元本金及按 7%年利率

江西长运从深圳市佳捷现

计算的利息,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

日利息为 5,969,358.06 元,计算至

取得的出资 1,132.47 万元

深圳市佳捷现代投 实际支付日

资控股有限公司 2,518.00 万元本金及按 7%年利率

江西长运增资目标公司取 计算的利息,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得的出资 2,518.00 万元 日利息为 998,806.67 元,计算至实

际支付日

7,060,000 元本金及按 7%年利率计

华智远深圳市华智 江西长运从深圳市华智远

算的利息,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

远电子科技有限公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取

利息为 394,225.27 元,计算至实际

司 得的出资 74.79 万元

支付日

综上,回购价款合计 139,180,000 元,利息 7,362,390 元(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总计 146,542,390 元。

(三)股权回购相关债务及其他

1、 江西长运向深圳佳捷多次提供借款,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本息合计

121,621,439.09 元。

2、 江西长运为深圳佳捷公司提供了 24000 万元最高额度的保证担保或银行

3

授信额度。

3、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除江西长运外其他股东所持深圳佳捷公司 43%股

权已全部质押给江西长运。

4、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江西长运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 5,700 万元(包

括以该笔资金购买的金融资产)目前由江西长运和现代投资公司共管。

5、江西长运收购目标公司股权时支付的律师费用、会计费用、评估费用及

其他费用(以下合称“收购费用”)合计 53 万元,由现代投资公司和华智远科技

公司共同连带承担 50%。

(四)款项支付及交割

1、现代投资公司和华智远科技公司应在 2016 年 3 月 10 日前向江西长运支

付 60%的回购价款,即 83,508,000 元,江西长运收到款项同时应配合办理解除

43%股权质押手续。如未能按期支付回购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

的利率加收利息。

2、2016 年 3 月 27 日前支付剩余 40%回购价款 55,672,000 元、回购价款的

利息约 7,362,390 元(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支付时须计算至实际支付日)、

股权收购费用 265,000 元,总计 63,299,390 元。如未能按期支付该价款,自逾

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加收利息。

3、收到上条所述款项后,江西长运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 57%股权的

工商变更手续并撤回其向目标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

工。过户的同时,现代投资公司应将该 57%的股权质押给江西长运。该款项支付

之前,应继续遵守江西长运相关制度。

4、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目标公司不再继续使用江西长运提供担保所述额度

申请贷款、提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已经使用的额度,目标公司应在到期后立

即偿还。现代投资公司和华智远科技公司应在办理完 57%股权工商变更后五个工

作日内向江西长运出具其认可的由其他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至授信期满。

5、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现代投资公司和华智远科技公司应偿还江西长运

为目标公司所提供的借款本息合计约 121,621,439.09 元(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支付时利息须计算至实际偿还日,实际借款利息按相关借款合同规定处理)。

如目标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则自逾期之日起,按原借款合同规定利率的 1.5

4

倍计收逾期利息。

6 上述措施完成之后,江西长运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配合解除 5700 万元账户

共管手续、反担保措施及解除 57%的股权质押手续。

(五)连带担保责任

张丽斌对现代投资公司在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陆叶对华智远

科技公司在本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六)生效

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企业公章时起生效。

三、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是

在参与深圳佳捷公司经营管理后,与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团队在业务战略

实施、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分岐的情况下,公司基于深圳佳捷公司业务经营

现状、融合困境及防范投资风险的审慎决定。

公司所持有的深圳佳捷公司出资将由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

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回购,回购价款为公司收购价款和投资款,

并按 7%年利率加计利息。后续其他相关债务和担保事项亦有反担保措施、深圳

佳捷公司 57%股权质押和共管账户等安排逐步进行妥善处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4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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