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德奥通航 公告编号:2016-035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自2011年开始进行低风险理财投资,并制定了严格的内
部控制制度进行管理,旨在结合家电产业季节性特点,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配置
效率。随着通用航空规划的不断深入推进实施,未来公司主营业务将在产业基金
投资管理、通用航空产业圈层、电器及相关设备领域寻求业绩提升机会,同时伴
随着全球资本市场发生的变化,给公司的资金管理与业务运营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适应金融市场发生的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
利用效率,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增加公司收益,并在保持公司主业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在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等原有低风险理财投资的基础上,适
当灵活增加证券投资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并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
将上述投资行为纳入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
2、投资额度:在任一时点用于风险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
8,000万元, 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 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证券投资项目。
4、投资方向:主要投向通用航空产业链相关企业及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战略
新兴产业。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 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者间接的用于风险投资。
7、实施主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风险投资的决策,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伊立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8、决策程序:本次风险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进行风险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内控制度
(一)公司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则的规定,就进行风险
投资,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应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健
全及开展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应成立专职的风险投资部门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将证
券投资信息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风险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并负责相关风险投资事宜
的信息披露;
公司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资金的监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
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
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
年度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
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特别是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
汇率及资金面的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同时,投资标的自身的财务
风险、经营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不可控因素,会造成公司
收益和本金减少或损失的可能性。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总则
公司将持续完善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公司将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风险投资资金的配置,并根据外部
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在风险投资项目实施前,由风险投资部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
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能否
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对拟投
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
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风险投资部门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
宜。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
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风险投资实施过程中,发现投资方案有重大漏洞、项目投资实施的外部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
变化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信息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
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二)证券投资的特别说明
1、证券投资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
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以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
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
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单只证券投资品种亏损超过投资金额的15%时,风险投资部门要集体讨论
是否止损;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总额超过投资额的20%,风险投资部门须及时反馈予
经营管理层,提请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进行证券投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
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未来公司主营业务将在产业基金投资管理、通用航空产业圈层、电器及相关
设备领域寻求业绩提升机会。在保持公司主业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适度开展风险投资业务,有利于
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同时因风险投
资特别是证券投资自身固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公司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巨大风险。
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资金安全、量力而行”的原则,
使拟实施的风险投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相关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
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
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
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对外投资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
险投资,不得通过杠杆等方式进行;
2、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保
持公司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寻求进一步探索丰富公司盈利模式,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4、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
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