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
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爆破”、“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宏大爆破已经披露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广发证券现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申报时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一、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
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 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朱煜起、顾少波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其他 无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683
注册资本 60,989.9995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 21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 21 层
法定代表人 郑炳旭
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永庆
联系电话 020-3809288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4 年 9 月 2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4 年 9 月 19 日
2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 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情 况
1、说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 本保荐机构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即发行
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保荐工作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发行保荐阶段
就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
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人员、组织结构
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
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等方面内
容进行充分审慎尽职调查、编制申请文
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
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
反馈回复、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
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
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
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等。
(二)持续督导阶段
1、主动持续关注宏大爆破信息披露情
况、对宏大爆破披露的公告进行事前或
者事后的审阅;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导公司制度
建设及执行,协助宏大爆破进一步建立
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其有效
3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对宏大爆破发生的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关
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定期或不定期对宏大爆破进行现场
检查,与公司董监高进行沟通,了解其
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规范运
作情况;
5、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宏大爆破董事、
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员工进行了相应
的持续督导培训;
6、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每个月审阅募集资金对账单,不定
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7、按照相关要求按期向交易所和证监
局报送现场检查报告、培训报告和保荐
工作报告等;督促宏大爆破回复交易
所、证监局的问询等。
2、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行人能够按照保荐人的要求及时提
供相应文件及资料,发行人积极协调配
合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开展尽职调
查和核查工作,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的
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3、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
荐工作的情况 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文件,能够较
好完成相关工作。
4、其 他 无
4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事项 说明
无 -
六、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说明
无 -
5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朱煜起 年 月 日
顾少波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孙树明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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