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16-006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以传真、
邮件、电话及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董事 7 人,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渝勤女士主持,经公司全体
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控股广州市新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
议案》
同意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4,669 万元以收购及增资的方式取得广州市新谷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新谷”)60%的股权并支付相关费用,其中 4,004
万元用于收购广州新谷 57.2%的股权,490 万元对广州新谷进行增资,175 万元
支付本次股权收购项目的相关费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州新谷 60%
的股权,广州新谷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广州市新
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确定计划用途的超募资金及利息共计为
60,926,054.08 元,本项目实施后,剩余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利息共计
14,236,054.08 元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妥善进行安
排。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意见全文及《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控股广州市新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收购广州市新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刊载
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项目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收购广州新谷股权事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成都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成都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同意成都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本次增资款及其原自有资金共计
6041.50 万元购买坐落于成都高新区新川劲松南片区 18739.14 平方米地块的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部区域总部及大数据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基地。
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
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