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等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
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
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
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
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规范公司管理,促进公司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根据《基本规
范》的要求,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按照
六个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具体实施。全面性原则: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涵盖公司各项业务和
事项;重要性原则: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客观
性原则:准确解释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风险导向性原则:
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
1
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时效性原则: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及时调整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并重新进行评价;成本效益性原则:以较小的成本实现尽可能大的效
益,使成本与效益得到最优的结合。根据公司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重点抽查、具体测
试、严格评价、整改提高的工作方针,开展并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重要性、风险导向性等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青岛海延、青岛海维 2 个分公司;山东省中鲁远洋(烟
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鲁水产海运有限公司、HABITAT 国际公司、山东中鲁海延远洋渔业有
限公司 4 个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29%,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7.8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
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审计与监督、内部信息传递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远洋捕捞及捕捞产品回运、储藏、再加工;冷藏运输船只管理
及租赁;水产品加工、冷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
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制定《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协作”的原则,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即对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导致或者已经导致财务报表中某科目的错报、漏报(即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与公司当期合并财务
报表中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比较,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类型,具体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大于利润总额的 5%,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大于利润总额的 3%并小于 5%(含),判定为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3%(含),判定为一般缺陷。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
超过重大缺陷,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与公司当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比较,判定内部控制缺
陷的类型,具体如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 5%,判定为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 3%并小于 5%(含),判定为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3%(含),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金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
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等级。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2)项目决策程序不科学、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虽然
未达到和超过重大缺陷,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3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将继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升活动,做好内部控制日常工
作,使内部控制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发挥作用,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年度报告的真
实性、完整性提供保证。
董事长:李文役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