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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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负责的精神,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重点,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资本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以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

面检查和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03 月 26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04 月 23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对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05 月 11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06 月 19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08 月 24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06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职责,并积极列席、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重大投资、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经理层

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合理,

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5 年度,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其他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

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

(八)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

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

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经营风

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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