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马环卫”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龙马环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许可[2015]3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335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5,58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545,45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5〕10 号
《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第一次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预算
号 使用量
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
1 龙马环卫 23,208.25 21,568.01
备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龙马环卫 3,600.02 3,387.05
1
3 补充流动资金 龙马环卫 20,000.00 20,000.00
合计 46,808.27 44,955.06
注:上述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额为 46,808.27万元,其中包括1,853.21万元的土地购
置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拟募集的资金使用量为44,955.06万元。
“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原计划选址于永定县高陂镇高新园区
内(现更名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用地面积 120,295 平方米;项目
新增总投资 23,208.25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 1,640.24 万元,由公司通过自筹方
式解决;其余费用,基础建设投资 10,707.08 万元,生产设备购置费用 7,758.6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102.25 万元,共计 21,568.01 万元,由公司通过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解决。
“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与“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在同一地块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15,619 平方米;项目新增总投资 3,600.02 万元,其中土地
购置费 212.97 万元,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另外,基础建设投资 1,887.05
万元,研发设备购置费用 1,265.00 万元,研发投资 235.00 万元,共计 3,387.05
万元,由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解决。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专用车辆和环
卫装备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置约 390 亩土地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
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
关信息。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
进行再次变更,变更后地址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地点。公
司已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135,914 平方米,正进行
募投项目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
公司拟将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再次变更,变
更后地址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厂区内。公司已取得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
(龙岩高新区)对该募投项目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龙经管委备[201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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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公司第一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及该地块配套设
施建设较慢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建设。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顺利实施,优化公司生产布局,解决产能瓶颈问题,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第二次变更,变回原《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地点。目前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
权,总面积为 135,914 平方米,正进行募投项目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发挥靠近市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建设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第二次变更,实施
地点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厂区内。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核查了龙马环卫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
龙马环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研
发中心项目”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
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利益最大化。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
综上,兴业证券对龙马环卫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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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雷 亦 谢 雯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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