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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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6-009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2、3 号》、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在行业

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1

此议案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了《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

1、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的;

2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3、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方案(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4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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