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6-1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向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
店控股”)、东阳市普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康投资”)、
东阳市普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得投资”)、东阳市普易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易投资”)、北京汇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益财富”)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汇益-通衢润达1号基金、自
然人周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中的2亿元用于年产30亿片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4亿元用于
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剩余部分不超过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4月23日,
公司分别与发行对象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认购协议》”),2015年6月11日,公司与北京汇益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代表汇益-通衢润达1号基金)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
效的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结合目前证券市场情况,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募集资金额度分配等。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并经各方协商一致,2016年3月3日,本公司分别与普康
投资、普得投资、普易投资、北京汇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汇益-
通衢润达1号基金)、周雯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上述终止协议的签署
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分别为普康投资、普得投资、普易投资、汇益财富(代表汇益-通衢
润达1号基金)、自然人周雯
一、终止履行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定原合同不再生效,无论《认购协议》第十二条所述条
件是否成就,甲、乙双方均不再执行《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内容。
二、双方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确认在《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
或纠纷,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甲、乙双方仍应按《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有关保密的约定履
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三、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每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三、备查文件
1、《终止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