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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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系列

议案,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同意聘任谢波先生、张海涛先生、江林女士、杨虹女士为公

司副总裁;

二、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水平

与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

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均已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

任职资格;

三、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厉培明 徐长生 张兆国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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