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6-017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农机”)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上午 11:00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
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
路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 亿元,
授信敞口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两项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