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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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5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 通讯表决(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高明芹 4 0 3 1 0

胡元木 4 1 3 0 0

李德峰 4 1 3 0 0

股东大会

姓 名 列席次数

高明芹 1

胡元木 0

李德峰 0

我们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判断所需要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积极参与讨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共发表独立意见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6日,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上,我们

1

分别就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变更会计政策、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相互提供产品

及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事项发表了9项独立

意见。

2.2015 年 7 月 30 日,在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上,

我们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上,

我们就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相关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

地调查和了解,听取管理层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投资等情况

的介绍,并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人保持经常性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

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半数以上,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我们遵照各专业委员会的

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所任职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利用各自所长为公司

献计献策,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

促进规范运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2

审计委员会对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两次,

向审计机构发出督促函两次,确保审计报告按时出具。年度审计完成

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审计机构工作总结报告及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另外,还对 2015 年各季度的财务报告和核销

应收款项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指导审计部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了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考核标准及

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完善公司薪酬政策和考核机制提出了

建议。

提名委员会对完善领导干部考评机制,健全人才晋升体系,加强

后备人才库等方面进行了指导。

战略委员会从宏观经济政策、未来发展方向及经营现状等方面,

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公司“十三五”规划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对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生产经营状况、内控

体系运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需

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关联交易、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我们都

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

出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

的利益。

2.我们对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

和事前保密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我们还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

3

司,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

3.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投

资、关联交易、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事项,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规

避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

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对涉及

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15 年,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任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6 年,我们将继续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为公司重

大决策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我们履职过程中所给予地积极配

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独立董事: 高明芹 胡元木 李德峰

2016 年 3 月 3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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